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全集阅读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由网络作家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是由作者“荒野塞壬”创作的火热小说。讲述了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,我就成什么样子,只要阿姐乖乖留在我身边。”萧霁...
《全集阅读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精彩片段
“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?”
“挚友在侧,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。”
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,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,且都是少年英才,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,县令高兴,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,还单独设宴,要宴请他们七人。
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,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。
“要去吗?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,这个可推不得。”温知渝稍显无奈,他们家不缺银子,但依旧是无权无势,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。
“自是要去的,阿姐不必担心,我心中有数。”温霁的确不担心,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,还插手他的事情,无论他愿不愿意,他现在再是任性,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,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。
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“今日天不热,我们在家吃烧烤吧。”
温霁还没应答,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“这两日不许进书房,知道吗?”
“阿姐?”
“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,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?就说年纪小,抗压能力不行。”
温霁眨眨眼,轻声应了一句“好,听阿姐的。”
“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,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,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。”
“阿姐,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。”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,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。
温霁穿衣一向简单,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,她很清楚,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,应该说,是随她拿捏的,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,他就一定会穿。
数日之后,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,暗红色的,乍看上去,款式并不繁复,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,是无法遮掩的华丽。
“阿姐,我一定要穿吗?”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。
“怎么?不好看?嫌弃?”温知渝盯着他,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。
“不是,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。”
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,这衣服穿在他身上,会招来何种目光了。
“怎么招摇了?无事,你年纪小,穿些鲜艳的衣服,不会有人笑话的,更何况,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。”
温知渝都这般说了,温霁便无话可说,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。
温霁别的不说,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,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,又瘦又脏,所以颜值低了一些,可如今的少年,虽然身材纤细,还未长成,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。
正红色不适合,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,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,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,如同出鞘的利剑,带着锋芒。
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,顿时眼前一亮,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“你看,阿姐的眼光不错吧,你看看,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。”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。
奇迹温温,很有趣。
温霁知道这衣裳好,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,顺滑柔软,且很透气,等天气热起来之后,将内衬脱了,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。
“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,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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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霁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,昨天晚上分明还强撑着不想让自己睡着,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没了意识,而且竟然直到正午才醒来。
温霁坐在床边发呆的时候,院子里传来叮铃哐啷的声音,让温霁陡然清醒了过来。
对了,他睡在厚实的被褥上,他昨天有家了,这不是梦。
温霁有些慌乱的跳下床,往门外跑去,温知渝现在正在收拾房间,虽说这房子是系统给她准备的,但为了符合时代背景,所以难免有些不方便,有些地方还得自己动手。
温知渝看着布满灰尘的东厢房,忍不住打了个喷嚏,这房子是空置了多少年啊?
“阿姐。”
温霁小声喊着,温知渝打着喷嚏,也没听清楚,温霁抿抿唇,又喊了一声“阿姐”声音又大了一些。
“啊?怎么了?”温知渝扭头,看着站在门槛后面,赤着脚的小孩,“醒来了?怎么不穿鞋?”
温霁仰头看着她,脚趾微微蜷缩着,又喊了一声“阿姐。”温知渝不明所以,还是应了一声,然后赶着他去穿鞋“早食在厨房温着,洗漱完了去吃。”
小孩没动,苍白的小脸上难得有些泛红“对不起,我第一天就睡了懒觉。”
温知渝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道歉的,转而一想,这小孩心思重,大抵是林妹妹那样的性子。
“睡个懒觉有什么啊?你才多大,身子又弱,多睡可是好事。”温知渝摸了摸温霁的额头“你现在能吃能睡更好,否则这身子要怎么养好啊?我若是一辈子养个病秧子,岂不是更麻烦。”
温霁小跑着去穿鞋了,温知渝重新去收拾房间了,温霁拿着东西洗漱了,东西是阿姐提前给他准备好,是他从前从未用过的柔软布巾,看着温知渝忙的热火朝天,他也不敢打扰,盯着看了一会儿才往厨房里去了。
现在刚过了初春时节,院子里的花草郁郁葱葱,树冠也蒙上了一层浅浅的绿意,温霁缓缓走向厨房,看着自己的影子,以及厢房里叮铃哐啷的声音,温霁第一次觉得,春日的阳光落在身上是暖融融的。
温霁捧着一碗肉粥小口喝着,他从前只喝过一次清粥,是过年的时候,几个小乞儿在破庙里,有一个婆子,给他们熬了一大锅的清粥,那个时候他觉得那个粥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,可是这两日,他觉得他阿姐做的才是世上最美味的。
温知渝过来的时候,温霁正挽着袖子洗碗,温知渝看了一眼这小孩瘦的皮包骨的胳膊,站在板凳上,很认真的洗着碗,怎么看都像是备受压迫的童工。
“怎么在这洗碗啊?不是和你说了吗?这些事用不着你来做。”
“没关系,阿姐,我还是能洗碗的。”温霁说着话,因为太着急,脸皮都涨红了。
温知渝摆摆手“又不是不让你做,算了,咱们两个人用的碗筷也不多,洗完之后给你换个新衣裳,带你去县衙,先将户籍定下才好。”
“你往后不管是读书,还是成家,总要有户籍的。”温知渝站在他身边,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起来,一边和温霁说着,小孩的事可要和他说清楚,不然回头又得乱想。
“读书?”温霁愣住了,不可置信的看着温知渝,温知渝点点头“可不是,你这个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,不去读书去做什么?”
“可,可是,读书很费银子。”温霁路过过书院,他知道能进去那里面的,都是家中小有资产的,读书费银子,笔墨纸砚也贵重,况且寻常人家,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一个读书人,可他,如今只有眼前的阿姐。
“供你读书的银子阿姐还是有的,不过有句话阿霁说对了,阿姐原是个孤女,如今带上了你,也是没什么倚靠啊,你若是能有个功名,往后我们也能好过一些。”温知渝想着别给太大压力,但也要给点压力,不能养成一个纨绔子啊。
温霁看着她,片刻之后用力点点头“我知道,阿姐放心,我往后一定会护着你的。”
温知渝笑眯眯点头,小鬼,我可不用你护着,你功成名就之时,我就该回家了,还用你护着?
至于读书,这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,真正的温霁能从一个小乞儿走到权臣的位置,天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天才。
系统让温知渝帮他,温知渝也只能让他的路走的容易些。
温霁洗了碗,温知渝拿出一套新衣服,温霁看了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袍,还有地面上放着的小靴子。
“这衣服本来就是新的。”温霁身上现在穿的衣服,已经是顶好的衣服了,温暖柔软。
“多买几件,换着穿,我手笨的很,可不会缝纫衣服。”温知渝当然知道,这个时代,女儿家别的不说,针线活还是人人皆会的,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得会绣花,可温知渝,从小到大只缝过袜子,所以干脆买了好几件成衣给温霁。
温霁瘦弱的很,这衣服买来穿在他身上都松松垮垮的,大约能穿个一两年。
“走吧,咱们隔壁张大娘家里的侄儿是在衙门里做典史的,这户籍的事情还得找个衙门里的熟人。”
温知渝牵着温霁,提着今天早上买来的三斤肉,一壶酒,去找张大娘了。
这里的人淳朴的很,而且不少人家中是有读书人的,温知渝一个孤女来这住下之后也经常被照拂,这东二巷的不少人都知道她是不远千里来找弟弟的。
昨个,东二巷的人都知道这温家姑娘找到弟弟了。
张大娘看着温知渝牵着的孩子,那孩子瘦弱的厉害,衣服料子看着不错,可这孩子却根本撑不住那衣服“温姑娘,这就是你弟弟啊。”
“是,大娘,今日又要您费心了。”温知渝眉眼弯弯的笑着,张大娘看着心喜,原本想着温家姑娘一个孤女,还没相看人家,家里也是小有资产,她家中的儿子已经婚配了,但子侄却是有没有成亲的。
“这有什么费心的。”张大娘想着今天早上温知渝送来的一吊肉,心中只觉得可惜,如今温家有了这个年纪的小子,这温家姑娘,可是不好嫁了。
家中有了子嗣传承,虽是极好的事情,可这闺女,怎么嫁出去啊?
人人心中都有着算计,哪个婆家愿意养着媳妇的弟弟啊,那吃用可费些银钱呢,更何况,今个早上,温知渝还说要送弟弟去念书,哪个婆家敢接这烫手山芋啊。
温知渝给李婶涨了工钱,李婶这个月拿了足足六百文的工钱。
“今日发月钱,李婶也早些回去吧,看看家里孩子有没有想吃的,今日也能给买些。”温知渝说着,往李婶的小篮子里放进去一小包牛乳糖。
宋李氏在温家干的舒心不说,且说家里三个孩子如今眼见着气色好了起来,人都胖了,她便更加尽心了“不忙不忙,家里操心的人多着呢。”
“今日晚食我给阿霁做,李婶回去吧,这个时候去,肉铺的肉应该是最便宜的时候。”
宋李氏自然也知道,如今是下午的时候了,夏日的时候,肉铺的肉不能过夜,这个时候,肉能便宜上两三文,她今日又发了工钱,多买些也能让家里孩子多吃几块肉。
温知渝送走了宋李氏,在巷子口站了一会儿,她也不能一直宅在家里,温知渝其实很清楚,她对这个朝代没有归属感,甚至是带着些许恐惧的。
温知渝看着街上形形色色的行人,被睫毛微微遮掩的眼中掠过一丝极淡的忧惧,看了一会儿,忍不住摇摇头,算了,现在她还要忙着养孩子,偶尔伤春悲秋一下就行了。
温霁回来的时候,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温知渝的身影,温知渝分明是站在人群中,脚下还有影子,定是真切存在的,可那一瞬间,温霁却觉得阳光模糊了他的视线,他的阿姐好像下一刻就会随风消散。
“阿姐。”
温霁的声音越来越近了,温知渝刚回头看过去,手就被温霁牵住了,温霁的语气似乎有些焦急。
“这是怎么了?发生什么了?”温知渝低头,看着温霁,小孩难得这样着急,语气中都是无法遮掩的焦急,温霁张了张嘴,却到底没多说什么,刚才那个一定是错觉吧,温霁和缓了脸色,看着温知渝“没事,只是想念阿姐了。”
温知渝笑弯了眉眼“哎呀,我们家阿霁这么黏人啊。”温霁牵着温知渝的手,十分严肃“我只是担心阿姐。”
温知渝晃了晃两个人牵着的手“李婶今天发了工钱,就提前走了,今日就我们两个人在家,要吃什么?”
“阿姐做什么都好吃。”
温知渝和温霁进了巷子,还没进去院子,他们身后就喧闹起来,温知渝和温霁侧过身看去,是三辆马车,马车旁边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,温知渝微微皱眉,从前没在巷子里见过啊。
为首的男人高大,五官利落,看上去是好好打扮过了的,倒也有几分俊朗,温知渝只是扫了一眼,就拉着温霁进了家门“那是谁家的亲戚吗?”
温霁想了想“应该是宋家的。”温霁说起这件事的时候,看着温知渝的神色有些紧张,温霁曾听宋家的二嫂子和她说起,说宋家的宋三郎是个顶好的人,要不要给温霁当姐夫。
幸而,温知渝只是随口一问,问过之后就拉着温霁去厨房了“今天不许学习了,和阿姐一起去做饭。”温霁应了一声,跟着温知渝去了,那人不好,不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,配不上他的阿姐,温霁有些孩子气的想着。
温知渝和温霁吃晚食的时候,巷子里的喧闹声就没有停下过,看来那真的是宋家的人回来了。
“阿姐,明日我就要去书坊,拿阿姐的第一次润笔费了,阿姐不担心吗?”温知渝坐在躺椅上晃悠着,闻言眼睛都没睁开“怎么了?我们家阿霁不相信我?”
温霁摇头“我不信谁也不会不信阿姐,我知道的,阿姐是世上最厉害的阿姐。”
温知渝很少出门,对外面的事也不怎么上心,可温霁是知道的,他每日走过街道的时候,都能听到有人谈论雨齐的话本,这真假小姐的故事,到底谁是好人啊?
温霁耳边听着,总是骄傲的,那是他阿姐写出来的话本啊。
“嘴很甜,明日阿姐奖励你。”温知渝拿着一把团扇,慢悠悠的扇着,如今温知渝只顾着写,写了之后就将东西一股脑的放在了温霁的书房,就连整理,都是温霁来做的。
温知渝美其名曰“阿霁平日只知道看那些书,脑子都看傻了,多看看话本,也好放松一些。”
温霁一惯是听温知渝话的,只要是温知渝说的,他一定会去照做的。
夜风四起的时候,温知渝就赶着温霁去睡觉,温霁还想要温书,却被温知渝教训,说要劳逸结合,小小年纪就这么刻苦,会长不高的。
事实证明,无论多聪明的小孩,都会害怕自己长不高。
第二天,温霁是拿着银票回来的,那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,温知渝也难得错愕,古代的小说,这样值钱吗?
“郭伯父说,往后阿姐写下的话本,请阿姐务必要卖给他们书坊。”温霁一本正经。
“看来,这话本还是挺好卖的。”
“嗯,已经有不少人去书坊问后续故事了?郭伯父问阿姐,后面的故事什么时候交上去。”
“反正都在你那里,阿霁看着办吧。”温知渝盯着那一百两的银票,嗯,不错,看来她的生活质量,在未来十年都不会下降了。
事实上,郭淮不止说了这些,可温霁却瞒了下来,他知道,阿姐很好,很多人都想知道雨齐是谁,只两万字的话本,在书坊刻意的宣传下,甚至已经连府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名字了
可他不想,阿姐只当他的阿姐就够了,不需要被那么多人认识温知渝这个人,更何况阿姐本身也不喜欢和太多人相处,温霁给自己找好了理由。
“阿霁,我们出去花钱吧。”
“可阿姐,家中并不缺什么。”
“发工资了不去买东西,那发工资的仪式感就没有了,必须去买。”
温知渝拖着温霁去了街上,阿姐喜欢花钱,他往后得做多大的官,才能让自己的俸禄养得起阿姐啊,他阿姐不喜欢穿金戴银,却喜欢买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。
温霁还不知道,温知渝这个行为,应该盖章为冲动消费,败家。
温霁今年只八岁,可这个孩子却总有能力让人无视他的年纪。
郭英的父亲郭淮是见过温霁的,他儿子的同窗,同时也是那位极苛刻的黄夫子极看重的学生。
当初郭英进入黄夫子的书院时,郭淮背后还是运作了不少,且他儿子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开蒙了,郭淮一直觉得自己儿子算是不错了,可直到见到温霁,尤其是在知道温霁刚开蒙不久之后,郭淮便知道,这个世上,有些人的确是天之骄子。
郭淮直觉这孩子将来定然会有出息,便悄然推着自己儿子和温霁交好。
郭淮是做书坊生意的,对话本自然十分熟悉,扫了一眼纸张数量,便知道大致有多少字。
两万字的话本,看在温霁的面子上,多给些银子倒也无妨。
“伯父好。”温霁倒也不着急,坐在郭淮对面,将那一摞纸张推到郭淮面前。
“伯父不必着急开价,这价格自然是要慢慢谈的,我不想伯父看在郭兄的面子上开价,我与郭兄的情谊,不是伯父二十两银子能买来的。”
郭淮握住茶杯的手微微一动,二十两银子,的确是他定好的数字。
温霁点了点桌子上的那一摞纸张,看着郭淮“所以我说伯父不必着急,您可以慢慢看,这里有两万字,只是个开头,看完之后,我们再谈也不迟。”
温霁说完就行了礼出门去了,郭英等在外面,手中正拿着一本书,这是书坊这两日到的新书,收录了三年来科举前三甲的文章,郭英已经通读过了,只是他这个年纪,到底是学识浅薄,大多都是不明白的,便想着今日能和温霁一起谈论一下。
温霁也少见这样的文章,当即就和郭英一起看了起来,顺便对自己了解的事情讨论一二。
温霁在学业上有天赋,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刻苦,郭英看着温霁将那些状元的文章和他们如今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,不免惊讶“温兄果然过目不忘,竟然连这些都记得。”
郭家对郭英可谓是寄予厚望,郭英也还算争气,毕竟他自己也的确是有几分念书的天赋,只是见着温霁之后,郭英便觉得自己那几分天赋实在是不值一提。
“并非如此,郭兄应该知道,万变不离其宗,这些考题本也都是从我们读过的书中所出,所以念过的书,夫子虽然不再考察,我依然会按时温习。”
原来如此,郭英看着温霁只觉得惭愧“原来如此,我只想着温兄有天赋,没料到温兄还如此刻苦,我该向温兄学习才是。”温霁没说什么,这时郭家的下人送来了茶点,郭英极力邀请,温霁干脆和郭英吃着茶点闲聊起来。
“温兄乃是我的挚友,我爹定然会给温兄一个合适的价格。”
郭英担心温霁在意此事,便想着给他安安心“不过,温兄的阿姐倒是放心,竟然将这样重要的事情交给温兄来做。”
“家中只有我和阿姐两人,阿姐到底是女子,我也担心阿姐被欺负,不过我家阿姐的确信任我。”
郭英是知道的,温霁有个阿姐,是温霁唯一的亲人,姐弟二人关系极好,温兄也十分在意自己的阿姐,父亲曾说过,温霁爱戴自己的阿姐,说明他是个知恩图报之人,可以结交。
郭英曾有个同窗,家中也是孤儿寡母,那位同窗便十分自卑,从来不谈论家中的母亲,那时父亲便说过,此人不可结交。
家中人丁单薄,不管是孤儿寡母,还是姐弟相依,一个女子孤身养育孩子,已经是极为艰难了,若是这孩子不能敬重她,反而瞧不起她,便能看出这人人品怕是有问题,若是对养育自己的家人都如此薄情,那又如何期望他能对友人抱有真心呢?
“我们已经谈论许久了,我爹怎么还是没动静。”
郭英咬了一块糕点,仰脸看了看楼上,温霁倒是气定神闲,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郭家的茶叶不错,入口苦涩,却有回甘。
“温兄不着急吗?”
温霁摇头,看着郭英的时候,难得不再是一副老成的样子,而是露出几分属于孩子一般的自得“我家阿姐很厉害,在写话本一事上,我相信没人会比我阿姐更厉害。”
郭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,温霁的确不着急,转身拿起一本书继续看起来,书本贵重,家中的书都是阿姐给他准备的,不过既然有这样的机会,他多看一些默背下来,也能省下一些银钱。
直到做工的人都开始陆陆续续回家,书坊中的人也多出不少来,温霁算着时间,他再不回去,阿姐可就要找来了。
郭淮没有让温霁等太久,书坊的伙计来请温霁上去和掌柜的谈事了。
郭淮是个很有眼光的人,手中赚钱的话本也不少,但是郭淮看着眼前这个话本,是他从未看过的故事,以他的眼光来看,这故事绝对会受那些夫人小姐追捧。
温霁再次坐在郭淮对面的时候,郭淮的想法已经大不相同了。
“郭伯父,我说过,我阿姐很厉害的,现在我们可以慢慢谈了。”温霁扬起一个笑来。
温霁和郭英告辞之后从书坊出来,转身没走几步路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朝着他招手的温知渝。
“阿姐。”
温霁小跑过去,温知渝朝着他伸出手,牵住了他“这么晚了,我不太放心,还是想着来瞧瞧。”
温霁抿唇一笑,看着温知渝,“阿姐,我已经谈好了,六四分。”温知渝对自己写下的话本还是挺自信的,若是用几两银子买断,那可就亏了。
“六四分?这可不低啊。”温知渝有些意外。
“是阿姐写得好,掌柜的看过之后,应该比我们更清楚会有多大的利益。”
“掌柜的还算有眼光,但是我们家阿霁也很厉害啊。”
温霁挑起嘴角,温知渝牵着温霁转了个方向“既然如此,我们就去吃顿好的吧。”
温霁无奈“阿姐,我们平日已经吃得很好了。”
“啧,学不会享受美食,还怎么享受生活啊?”
温知渝教不了厚黑学,但是如何享乐还是可以教的,这世上感兴趣的事情多了,才会有留恋啊。
温霁这个年纪就该多享受一下,反正小孩自律,也歪不到哪里去。
温霁便尤其在意这些事“阿姐打算如何?要帮她吗?”
“她家中还有公婆,这事可不好办,让我再想想吧。”温知渝帮不了全天下的女子,只能帮—把眼前能瞧见的了。
宣武十七年,盛夏。
温知渝将寒瓜和—些果子切好,这都是已经在井水里冰好的,今年入夏之后,温霁这个—向好养的娃,竟然开始苦夏了。
温知渝眼睁睁看着温霁的腰带—点点的宽下来,心里也还是忍不住着急上火“小时候不是什么都吃吗?怎么现在长大了,反倒是不好好吃饭了?”
温知渝—边切果子,—边和招月说话,招月洗着果子“许是今年实在太热了吧,奴婢这些时日也觉得没什么食欲。”
温知渝抬手碰了—下自己的额头,手背擦到了额上的汗水,她如今还坐在树荫下呢,可今年不知怎么回事,河州府入夏之后,—场雨没有下,太阳明晃晃的挂在空中,气温也是越来越高。
“今年的确太热了,这温度太不正常了。”温知渝挑了—块冰凉的寒瓜吃了,总算是得了片刻的凉意。
“怪不得阿霁苦夏,只是这样热下去,今年怕是要大旱了。”
招月手—抖“姑娘?”
“这事不好说,招月,你带上人,这两日去多买些米面吃食回来放在地窖里。”
招月没经历过天灾,却是见过河州府附近的府城遭了灾的样子,那灾民多是面黄肌瘦,衣衫褴褛的模样,卖儿卖女的尤其多,她如今也沉稳了许多,如今听着温知渝的话,心中还是愈发担忧,甚至心神不宁起来。
温霁回来的时候,家中气氛似乎是有些紧张,温知渝将切好的果子递给他,然后才将她的猜测说出“天生异象,必有大灾,虽说也非必定之事,可早有准备总是好的。”温知渝说着,抬手捂住了额头。
“阿姐因为这件事烦心吗?”温霁看着温知渝的样子,怎么瞧都烦心的很。
“只是有些担心罢了,你今日吃了什么?说给阿姐听听。”
温霁神色—僵,温知渝便知道温霁今日也没吃什么,温霁听话,可这—次苦夏是身子不适,温霁便是硬塞进去,也不过是让自己更难过罢了。
“这时日,还是下—场雨的好。”若真的是天灾,他们倒是还好,手中攥着银子呢,可那些靠着田地吃饭的百姓可怎么办啊?
温霁看了看天色,天上连—丝云都没有,实在不像是能下雨的样子。
“阿姐担忧的有理,多在家中存些吃食也好,没有天灾也总是要吃饭的。”
温家这两年又多了两个人,—个干粗活的婆子,还有—个门房,平日也当个马夫接送温霁,家中人多了,米面自然不能少。
“等我明日去府学和夫子同窗好好说说,若真有预兆,也好早做打算。”温霁安慰自己阿姐,天灾降临,生灵涂炭是必然,能救—个是—个。
温知渝那日是随口—说,招月却是相信的,而且等她去买粮的时候,发现城中的粮价竟然涨了,虽只有—两文,可粮价—向平稳,—旦有了起伏,自然会引起动荡。
招月也是个聪明的,特意去打听了,然后急急忙忙的回来找温知渝“姑娘,打听过了,说是地里庄稼已经能瞧出不好了,若是再不下雨,这粮价怕是要见天的涨起来了。”
温知渝听了,也理不出个头绪来,只能先顾着眼前了“招月,你记着给你家里去封信,若是余量不多,便买些备下,真的遭了灾,再多的银子都换不来—把米。”
写话本这事,开头是最难的,开了头就顺畅了。
真假千金的故事,温知渝写了一个月,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,大胤如今的话本,最长不过几万字,第一次写,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,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。
近日天气愈发热了,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,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,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,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。
天热了,白日也长了,温知渝今日终于不用伏案工作了,一大早就在院子里活动筋骨,毕竟古代的郎中可不治颈椎病。
温霁今日说先生要小测,走的比平日更早一些,连早食都没来得及吃,不过说是今日会回来早一些。
温知渝站在院子里,李婶来了之后,将他们空荡荡的院子整理干净了不说,还开辟了一块小菜地,如今长得快的生菜都已经能吃了,温知渝看着长得水灵灵的蔬菜,拿着旁边的丝瓜瓢浇水。
“姑娘,我昨日刚浇水了,这水浇多了也不好。”李婶路过院子。
宋李氏本来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,来这干了也有一个月了,前些时日,温知渝给发了第一个月的工钱,五百文钱沉甸甸的落在她的掌中。
宋李氏真觉得这活计好,温家姐弟都是好人,家中的活计也轻松,还没她在家中做农活来的累人,偶尔还会给她一些吃食带回去,让家里的孩子解解馋。
宋李氏也是瞧出来了,这温家姑娘显然是家中娇养长大的,对这些农活,甚至是女红,都是一窍不通的,不过,温家的活不多,若是温家姑娘什么都会做,哪里还有这份活计啊?
温知渝有些尴尬的将丝瓜瓢放下,院子里的树下面支了一个秋千,原本是给温霁的,可温霁却从来不玩,大抵是嫌弃那幼稚吧,不过给温知渝这个大学生玩,刚刚好。
温霁回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小纸包,温知渝正坐在秋千上晃悠。
温霁站在门口看着自己阿姐,微微歪了歪头,他的阿姐一直都是这样,不管什么时候,阿姐好像都很快乐,这个世间对阿姐来说一定很美好。
“阿姐。”
温知渝从秋千上跳下来,看着温霁,轻轻摸了摸自己鼻尖“你看看,给你准备的秋千,你也不玩,浪费,好歹也花了几百文呢。”
温霁笑了笑,没说什么,而是将纸包放在桌子上“这是牛乳蜜糖,阿姐上次不是说想吃吗?”
温知渝打开油纸包,雪白的牛乳蜜糖整整齐齐的放着,温知渝拿了一个自己吃,另外一个,硬塞给了温霁,温霁忍不住皱皱眉,太甜了。
“这什么表情啊?忘了你刚回家的时候找阿姐讨糖吃的时候了?”温知渝明明是将人往阳光小少年那类型培养的,怎么还是长成这样了?
少年老成,天生的智多近妖,如今温知渝只能期望着她家小崽子将来能善良一些,即便不是个善良的好人,当一个普通人也好。
只要不会成为书中那个阴戾狠毒的男主就好。
温霁并不喜甜,那个时候朝着温知渝要糖吃,只是因为过去从未尝过那一点甜,所以才那样想要,如今他已经知道了,而且相信只要他想吃,阿姐会给他很多糖。
温知渝露出一副凶相来“必须吃,哪有小孩不喜欢吃糖啊?”
温霁无奈的嚼着牛乳糖,他知道,阿姐一向不喜欢他太过锋芒毕露,看上去太显眼了,阿姐想要他普通一些,当个普通的孩子,可温霁也有自己的打算,他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,他也要保护阿姐。
“今天不是考试了吗?怎么样啊?”
温知渝小时候最讨厌考试了,除了学神,没几个人会喜欢考试。
“还不错。”
那就是第一名了,温知渝险些忘记了,温霁就是个学神。
“正好,李婶今日买了个寒瓜来吃,阿姐奖励你。”
温霁抿唇,露出一个笑容来,脸上若隐若现一个小小的酒窝。
夏日的时候白日长,今日又尤其热,温知渝让李婶提前准备了手擀面,就可以早些走了。
李婶走之前,温知渝捞起井水中浸着的寒瓜,将寒瓜切了四分之一给她。
“姑娘,使不得啊,这可使不得啊。”
这寒瓜是李婶亲自去买的,这么一个不大的寒瓜要多少银钱,她是最清楚的,这么一个寒瓜的价格,可能买上不少米面了。
“李婶,这也不多,拿回去之后也就能让家里人甜个嘴,尝个味,家里就我和阿霁两个人,也吃不了多少。”
宋李氏以前也是吃过寒瓜的,亲戚家曾经送了一牙子给他们,宋李氏只吃了一口,还没吃,就在口中化为汁水了,而温知渝给她的,可是四分之一个寒瓜啊。
宋李氏千恩万谢的将那寒瓜放进自己随身带着的小篮子里,遮掩的严严实实的。
温霁看着宋李氏离开,眼神冷淡,温知渝察觉到了“怎么了?舍不得?”
“并非,只是觉得阿姐太过良善。”
温霁只是觉得这样的善良若是多了,是会让人得寸进尺的。
“那一点寒瓜带回去,李婶一家都能高兴一天,阿霁,别把人想的那么坏,大家都是普通人,或许不那么好,却也不会那么坏。”温知渝看着这小孩,每次都将人把最坏的地步想。
温霁乖巧点头,阿姐想让他信,那他信就是了。
“今日晚食吃凉面吧,阿姐给你做。”
宋李氏挎着小篮子,想着那小半个寒瓜,脚程都快了许多。
宋李氏往家里走的时候,和不少村里人都打了个照面,她不敢露出破绽来,这寒瓜可是个稀罕物,别人不说,被家里的亲戚长辈瞧见了,开了口,可不得切一牙子去。
“娘。”
宋李氏进了家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,接过自己大闺女递过来的凉水,一口气喝了大半碗。
她将篮子上干净的布子掀开,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,家里的孩子只瞧过,却从未吃过寒瓜。
“这是寒瓜,可甜了,比那糖水都好吃。”
“娘,吃。”小儿子流着口水。
宋李氏赶忙盖上布子“现在不行,等着你爷奶和爹下地回来了一起吃,先放井里冰着去。”
宋李氏的公婆和男人回来的时候,只觉得家里的孩子今日好像尤其乖巧,直到用罢晚食才明白怎么回事,宋李氏将井里吊着的寒瓜取出来。
宋李氏将寒瓜切了小块,一人一块,也能吃个三五口。
宋家人小心翼翼的品尝着难得的美味,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落满了星子,大抵今晚的梦,都带着寒瓜的香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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