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在治疗的过程当中,那个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脑海里的人,常常跟在身后的少年,我却渐渐的忘却了他的模样。
我揉了揉头疼的脑袋,“我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?”
沈煜握着水果刀的手一顿。
放下苹果刀,过来将我的脑袋抵在他的胸膛上,修长的手指很熟练的为我按摩。
心疼的望着我,“想不起来,就用逼着自己,你还有我。”
第二年开春,沈煜便将我带回了国。
那天晚上我见了好多人,母亲见我如好如初,抱着我,喜极而泣。
闺蜜秦玲抱着我,嘴里依旧哽咽着,“初初,恭喜回国。”
闺蜜身边还跟着一个白皮、蓝眼睛的一米八几的大帅哥,长得很奶,我有些印象。
闺蜜一年能换好十几个男朋友。
留学的第一年,她经常跟我电话里跟我说,自己玩大发了,被小奶狗盯上了。
我常常笑着说,“你该收收心了,弟弟对你挺好的。”
但闺蜜总说,自己还没玩够,不想谈。
小奶狗用着别扭的中文跟我打招呼,“你好,我叫卢布斯卡尼,很高兴见到你,我是玲的男朋友。”
可是他太害羞了,一说话,耳根子全红了。
我笑着跟他说,不用紧张。
但是小奶狗越发害羞了,往闺蜜身边躲了躲。
抬眼就见到对面穿着高定西装,拿着红酒杯的男人向我投来醋溜溜的视线。
我挑衅的抬了抬眉骨。
以至于晚上,男人将我欺压下来的时候,我嘴里哭泣出声求饶。
“初初,喜欢弟弟?”
灯开得很亮,我的视线有些闪躲的不敢看他。
沈煜见我身体绷直,眼角莫名染上一抹得意,薄唇勾了勾,“你紧张什么?
我又不吃人。”
“我没....没有。”
“那初初该紧张,因为我确实会吃人.......”